房地产“控增量”重磅政策出炉:新增建设用地不用于经营性开发
房地产“控增量”迎来重磅政策。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印发的《通知》明确,各省(区、市)要建立健全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机制,年度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超过盘活存量土地面积。此外,《通知》还明确,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专家表示,增量与存量关系的重新定位,意味着大规模新增建设用地用于房地产开发时代的终结,一个新的以存量提质、城市更新、民生保障为核心的房地产发展新周期正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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