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告内容涵盖了不同行业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标准,以及关联企业间的分摊协议处理。同时,明确烟草企业的相关支出不得扣除。该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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