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业务扩容,城商行有望加入行列

网络 2025-11-06 07:10:56
股市要闻 2025-11-06 07:10:56 阅读

  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业务的参与机构范围有望扩容至城商行,这一金融创新举措正引发市场广泛关注。此前,该业务仅限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参与,但据上市公司公告,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已与部分上市公司签署了有关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贷款承诺函。记者日前独家获悉,除了这两家银行外,宁波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也有望获得该项贷款业务的相关资格,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业务作为拓宽信贷投放渠道、增强优质客户黏性并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重要手段,正吸引着银行积极布局。Wind数据显示,该政策落地一年来,已有数百家上市公司披露了相关贷款进展,显示出市场对这一业务的热烈响应。

  城商行有望获得贷款资质

  今年4月,北京银行高管层透露,央行已将北京银行纳入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等四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支持对象。如今,相关事项似乎取得了新进展。10月16日,之江生物发布公告称,拟以不低于6000万元、不超过1.2亿元的资金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来源包括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该公司表示,已取得北京银行上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不仅是北京银行,今年6月,宝明科技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已取得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借款金额不超过7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资金专项用于回购上市公司股票。宝明科技表示,此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放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丛麟科技也在6月公告称,公司取得了上海银行市南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银行方承诺提供不超过3600万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资金专项用于回购股票业务,承诺函有效期12个月。丛麟科技表示,此次股票回购具体贷款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

  去年10月出台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包括政策行、国有大行、股份行在内的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可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Wind数据显示,已有数百家上市公司披露自身或大股东股票回购增持贷款进展。在这些上市公司披露的贷款提供方中,北京银行、上海银行不属于前述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释放出该项业务有望扩围的信号。

  “若能争取到资格总是好的”

  “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相关政策一推出,我们就仔细研究,很遗憾城商行没在贷款机构名单中。一般来说,城商行对本地上市公司十分了解,所以我们也在积极争取。若能争取到资格总是好的。”在采访过程中,多位城商行人士向记者表达了类似的想法。

  事实上,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业务正吸引着银行积极布局:已获资格的银行争抢优质客户,未获资格的银行积极申请该类业务资格,以求拓展业务增量。上述有望获得贷款资格的一家城商行人士向记者表示,一方面,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业务能够为城商行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及主要股东提供规范、高效的融资渠道,支持其稳定并提升公司价值,传递信心,从而有效增强区域资本市场的活力与韧性。

  另一方面,该业务有利于城商行优化信贷结构和客户结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更好地将金融活水引向资本市场,助力区域内产业升级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城商行获得资质,将有力支持其服务区域内的企业(尤其是当地上市公司),并随着市场需求的释放带来业务增量。从银行角度看,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业务不仅拓宽了信贷投放渠道,也增强了与优质上市公司的合作关系。某国有大行人士表示,此类贷款的签约客户多为资质优良的企业,该业务有助于提升优质客户黏性,并协同投行、财富管理等业务条线,通过加强行司联动实现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切实支持了资本市场稳定发展。”该人士强调。

  一家食品饮料行业上市公司的负责人表示:“自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推出以来,前来商洽该业务的银行络绎不绝,既有地方分行,也有总行,有些券商会居中介绍。”面对众多的选择,该负责人坦言,他们的决策标准是看哪家银行提供的条件更具竞争力。时机与成本制约需求方

  通知表示,金融机构在发放此类贷款后,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首期再贷款总额度为3000亿元,年利率1.75%。实践中,银行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利率与1.75%的再贷款利率之间往往存在利差,这构成了银行的收入,银行的实际放贷规模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再贷款总额度的制约。除此之外,银行内部通常还会设定,对单家上市公司或大股东发放专项贷款金额上限不得超过该公司公告的回购或增持股票总金额的特定比例。

  从专项贷款涉及的上市公司主体看,民营企业是绝对主力。业内人士表示,相关贷款有效破解了企业资金窗口与回购时机错配的问题。上述食品饮料行业上市公司负责人表示:“以前常常出现股价合适时账面资金不足,资金充裕时股价又不理想的情况,专项贷款为公司提供了更加灵活便利的金融工具。”不过,也有多家上市公司持观望态度。据记者调研,主要原因有二:一是部分企业认为近一年未遇到合适的回购窗口,二是该产品的利率水平对部分企业的吸引力有限。

  北方地区某上市公司人士表示:“回购是公司认为自身价值被低估而做出的决策,本质上是独立于融资行为的。在该工具推出前,我们已完成一轮回购;工具出台后,一直未遇到合适的回购窗口。”对处于适当回购期的企业来说,选择该工具则是看中它的便利性以及利率优势。然而随着市场融资环境变化,部分资质较好的企业发现,该贷款的利率优势正在减弱。上述食品饮料行业上市公司负责人透露:“我们曾考虑使用这一工具,但随着其他贷款利率持续下行,专项贷款利率已缺乏显著优势。”

  据悉,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利率一般不低于1.75%,不高于2.25%。此外,对贷款对象的限制也影响了部分企业的使用意愿。有公司曾探讨为大股东寻求股票增持专项贷款,但因该产品仅面向机构股东、不向自然人开放而未能推进。上述食品饮料行业上市公司负责人表示:“若未来该工具向自然人开放,将具备很强的吸引力。”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从贷款类型来看,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占据主流;在期限结构上,三年期成为上市公司的主流选择。企业普遍认为,较长的还款周期更符合实际需求,也为上市公司开展中长期市值管理提供了充足的时间。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回购资金被视为费用化支出,无法像经营性贷款那样通过项目回款偿还,若期限过短,大规模回购可能显著消耗公司当年利润,带来较大资金压力。“除非本身有充裕的盈余资金,企业会倾向更长的还款周期。”该人士表示。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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