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调整,2025年起执行

网络 2025-07-17 21:50:20
股市要闻 2025-07-17 21:50:20 阅读

  新华财经北京7月17日电据财政部网站7月17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显示,为进一步引导合理消费,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第一条中超豪华小汽车征收范围调整为“每辆零售价格9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各种动力类型(含纯电动、燃料电池等动力类型)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6〕63号)规定的超豪华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相应调整。此次调整旨在促进汽车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合理引导消费需求。

  对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没有气缸容量(排气量)的超豪华小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对纳税人销售二手超豪华小汽车,不征收消费税。《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

  上述两条规定自2025年7月20日起执行。新政策的实施将对超豪华小汽车市场产生深远影响,消费者和车企需密切关注。

  此外,《公告》指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第三条中的零售环节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与购车行为相关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以精品、配饰和服务等名义收取的价款。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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