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团河院用大数据破解小额罚金刑“执行难”
罪犯进入监狱服刑后,一些被法院判决罚金刑的罪犯藏匿财产、逃避交罚金,小额罚金刑判决陷入“执行难”。2024年2月起,北京市团河地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罪犯小额罚金刑监督子模型”,将罪犯的“狱内账户余额”“未履行财产刑数额”等数据进行碰撞比对,开展数据筛查,确定重点监督罪犯名单,截至目前,共监督执行到位183万余元。
北京市团河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剑介绍,过去罚金履行主要靠审判机关查询,现在依托大数据模型筛查出可能有能力缴纳罚金的罪犯后,对罪犯及其家属释法说理,督促履行判决义务。
“罪犯小额罚金刑监督子模型”破解执行难
团河院是北京市检察院在监狱相对集中的大兴团河、天堂河地区设立的派出检察院,主要职责是对北京市监狱等5所监管单位的监狱检察工作进行法律监督。罚金作为刑事判决中财产刑,是刑事执行过程中的“关键一环”。
张剑介绍,在刑事案件中,公众关注罪犯判刑年限,若罚金刑金额小,罪犯履行意愿不强,加上转移财产,小额罚金刑就面临“执行难”。
据此,2024年2月起,团河院在所辖监狱开展小额罚金刑专项监督。
张剑介绍,“罪犯小额罚金刑监督子模型”主要是将罪犯的“狱内账户余额”“未履行财产刑数额”等数据进行碰撞比对,并结合罪犯剩余刑期及处遇标准推算其预计消费支出总额,在保留该部分额度的基础上,对罪犯狱内账户余额多于其未执行财产刑情况开展数据筛查,由此确定重点监督罪犯名单。
1万元罚金未缴,罪犯狱内账户却有1.8万元
通过监督模型,检察官“识破”了罪犯逃避执行的伎俩,一起万元小额罚金刑得以执行。
北京市团河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银介绍,2024年10月,罪犯李某某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2024年12月,李某某调入团河院所辖的某所监狱服刑。今年1月2日,团河院派驻检察室在对该监狱罪犯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大数据筛查时,发现李某某被判处罚金刑,而她在监狱内还存有零用钱1.8万余元。发现这一情况后,该院迅速启动调查核实程序,经向审判机关核实了解,李某某的罚金刑并未执行。
今年1月6日,团河院向相关审判机关发出《财产刑执行监督意见书》,建议审判机关通知监狱通过扣划等方式执行罪犯李某某的罚金刑。1月13日,审判机关根据检察机关建议,向监狱发出《协助划拨存款通知书》。团河院派驻检察室协调监狱于当日协助完成划款工作,至此,罪犯李某某罚金刑执行工作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顺利完成。
张剑表示,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履职优势,核查重点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罪犯教育谈话和释法说理,再将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移送法院,协调监狱做好罪犯狱内消费账户划转。
南都记者注意到,为推广普及财产刑执行法律知识,团河院录制了普法小视频向会见的罪犯家属循环播放。会见大厅内,专门张贴缴纳罚金指引宣传海报,便利罪犯家属代为缴纳罚金。
张剑介绍,该模型筛查发现线索不仅指向罚金刑,对追缴违法所得及没收财产等同样具有监督意义。在已执行到位的183万余元中,除罚金外的其他财产刑金额达31万余元,占比为16.94%,为追赃挽损作出了积极贡献。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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