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贷款新政:额度提升,支持多子女家庭
6月26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优化调整岛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此次新政涵盖调整贷款支持政策叠加限额、还贷能力系数,以及优化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等关键方面。根据最新政策,叠加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70万元。
调整贷款支持政策叠加限额。多子女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绿色住宅、商品房现房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条件时,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70万元;仅本人符合时,不超过110万元。
调整还贷能力系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由30%提升至40%,具体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40%)×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40%)×12×额度计算年限。
优化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岛城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上浮30%;在购房所在区(市)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按首套房认定。
今年6月,青岛、杭州、西安等城市出台新政,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住建部数据显示,多地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异地贷款和购房提取。业内人士称,此举将促进公积金成为首付资金的重要来源,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发挥公积金在惠民和兜底方面的重要作用。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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