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1+6”改革细则出炉,助力科技型企业发展
证监会主席吴清话音刚落,6月18日下午,科创板“1+6”改革细则出炉。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明确了科创板科创成长层入层和调入条件。
其中,设置科创板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目前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全部纳入科创成长层,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认为,设置科创成长层这一举措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仅能够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更为精准的融资平台;还能够吸引社会资本聚焦科技创新领域,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此外,科创板推出6项改革举措,包括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上市不满3年的科创板上市公司等。
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全部纳入创新成长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本次改革在科创板设置创新成长层,重点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目前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
《科创板意见》明确,设置科创成长层后,现有和新注册的未盈利科技型上市公司将全部纳入其中,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
据了解,此次改革聚焦风险揭示和投资者保护作出多项针对性制度安排。包括设置特殊标识,提高新注册未盈利企业摘除u的标准;要求证券公司多维度强化投资者风险评估并充分告知风险等。
同时,创新成长层保持“三不变”。包括发行上市等基础制度保持不变;现有未盈利企业摘“U”条件保持不变;投资者投资科创板成长层的资金门槛保持不变。
田轩认为,未来科创成长层的发展应重点遵循三大路径:一是持续完善制度建设;二是强化与其他资本市场板块的协同;三是深度融合科技创新生态。
6项改革细则出炉
设置科创成长层的同时,科创板围绕增强优质科技型企业的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推出6项改革举措。
其一,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旨在借助机构投资者的专业判断,帮助审核机构、中小投资者更好地判断企业的科创属性、商业前景。
其二,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允许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符合其他特定情形的科技型企业在正式申报IPO前,申请证券交易所对申报文件开展预先审阅。
其三,扩大第五套上市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
其四,支持在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面向老股东开展增资扩股等活动,用于持续研发等用途,专款专用。
其五,健全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的制度机制。支持上市公司聚焦做优做强主业,吸收合并上市不满3年的科创板上市公司。
其六,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市场功能。丰富科创板指数及ETF品类,促进更多中长期资金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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