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债券市场新规:规范承销行为,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界面新闻记者 | 陈靖
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承销规范的通知》,针对低价承销费、低价包销、“返费”等问题明确自律要求,禁止“返费”等扭曲市场价格的行为。
近年来,债券市场中承销机构“低价包销”“返费”等现象突出。一些项目中,承销商以极低的承销费率参与竞标,出现“地板价”承销。如2020年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选聘中期票据主承销商时,两家中选机构承销费率低至0.03‰。
这种超低承销费率是恶性竞争结果。一些银行和券商为争夺市场份额,不惜以极低费用中标。某券商债券承销业务从业者透露,债券承销费普遍处于千分之五到百分之一区间,央企项目成价格战“重灾区”。
此次《通知》明确规定,发行人、承销机构不得事先约定债券发行利率,不得以“返费”等手段扭曲市场价格,不得以代持、互持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同时,主承销商不得将包销变相作为主动投资争揽客户的手段。承销机构开展余额包销应当报价公允、程序合规。
某中型券商固定收益部人士表示,新政对投行收入将产生一定影响,尤其是依赖低价策略的中小券商和银行投行部门。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一项利好举措。规范包销、“返费”等行为对优质发债主体是利好,将促使债券发行回归市场化本质,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通知》指出,交易商协会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实施自律管理,对违反相关自律规则及《通知》的,将根据违规情形予以自律管理措施或自律处分。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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