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启动16省市绿色外债业务试点,助力绿色金融发展

网络 2025-08-21 17:15:15
外汇 2025-08-21 17:15:15 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上海、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四川、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16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绿色金融政策的推行,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试点政策主要针对境内非金融企业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且专项用于支持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相关规定条件的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允许这类项目更少占用企业全口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从而扩大投资绿色发展或低碳转型项目企业的跨境融资规模上限,同时相关外债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提升绿色外债业务办理便利化水平,有利于吸引全球金融资源向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有序聚集。这一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的繁荣。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更好统筹开放与安全,持续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助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我国绿色金融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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