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文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 跨境电商出口退运税收优惠延续

网络 2026-02-10 08:48:21
市场资讯 2026-02-10 08:48:21 阅读
三部门联合发文,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跨境电商出口退运税收优惠再延续两年。公告规定,对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且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因滞销、退货原因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公告还对“原状退运进境”作出清晰界定。据悉,该政策在2023年出台,此次公告出台,意味着这一政策再次延续两年。财政部关税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降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退运成本,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此外,两只概念股今年净利有望翻倍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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