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同意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在我所注册的“大江”牌30kg银锭标志
近日,上海期货交易所收到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贵金属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大江”牌30kg银锭标志,自公告之日起,使用新标志的产品可生成标准仓单;
二、公告之日前,已生成的标准仓单可继续使用直至注销。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具体标志变更如下: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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