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明确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年度目标:保持信贷支持力度,新增“提质”要求
引导普惠金融发展由重“量”向重“质”转变在最近三年的监管政策发布中均有所体现。2023年4月,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不再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提出“两增两控”的硬性要求,而是要求形成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总体继续保持增量扩面态势,推动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逐步降低。2024年3月,金融监管总局在《关于做好2024年普惠信贷工作的通知》中概括提出普惠信贷“保量、稳价、优结构”的发展目标。
202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总体发展目标中则新增了“提质”一项。对此,金融监管总局解释指出,提质,即加强风险管理,指导提高小微企业信贷质量。具体来看,《通知》要求形成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良好生态,金融机构要规范业务经营行为。一方面,结合自身特点找准经营定位,探索可持续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避免无序竞争,形成差异化的良性供给格局;另一方面,加强小微企业金融业务风险管理,关注重点业务风险状况,做实贷款风险分类,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倾斜核销资源。加强信贷资金用途监控和定期排查,强化数据质量管理。
《通知》强调,各级派出机构要督促指导金融机构落实各项监管制度,规范发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做好风险监测分析,平衡好风险防范和风险容忍的关系,继续做好数据抽查核实,真实反映金融服务效果。
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质同时,《通知》仍强调要保持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具体来看,总体上力争实现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要力争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的目标;各金融监管局则要督促辖内法人银行力争总体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的目标。
本次《通知》还对进一步深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指导各级派出机构深化央地协同,强化“四级垂管”效能,推动机制走深走实。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工作机制各环节,加大对外贸、民营、科技、消费等领域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实现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
5月7日,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总局即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出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的一揽子政策,重点从四方面发力:一是增供给,继续做深做实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投放,带动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的平均增速。二是降成本,及时传导市场利率红利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同时规范机构与第三方的合作,促进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三是提效率,推动银行简化内部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时效,灵活满足各类融资需求,缓解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四是优环境,强化货币、财税、产业、监管等相关政策协同,在担保增信、信用修复、划型标准等方面,加快完善相关制度,营造更加适宜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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