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案例清单,一串硬核数字:投资者保护正在“动真格”.
在刚刚过去的第八个“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15个年度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
先行赔付、特别代表人诉讼、支持诉讼、专业调解——这些案例覆盖了投资者维权的多个场景,串联起来,便是一张过去一年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全景图。
它们并非孤立的成果展示。去年10月,证监会印发《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以23项举措系统部署全链条保护框架。日前,证监会副主席陈华平在2026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致辞中提到,一年来,修改制定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30余件,全年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近3000件,查办各类证券期货违法案件701件,罚没款金额154.7亿元。制度文本密集出台之后,一批具有突破性和示范意义的维权案例次第落地,为纸面上的规则注入了真实的血肉。
纵观这15个案例,三条主线清晰可辨:制度空白处的“首例”突破接连出现,纠纷化解从单一诉讼走向多元集约,责任追究的网正从“首恶”延伸至“帮凶”。它们共同传递出一个愈发清晰的信号——投资者保护,正在从制度设计更多走向落地见效。
突破与首创:从填补空白到树立标杆
制度建设的意义,往往要在第一起案例落地时才能真正彰显。此次发布的案例中,多个“首例”“首批”在关键节点上填补了实践空白。
锦州港案是其中浓墨重彩的一笔。2025年12月,中证投服中心接受65名适格投资者的特别授权,向沈阳中院申请将锦州港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成为全国首例同时涉A、B股的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锦州港通过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连续4年财务造假,虚增营业收入超86亿元。目前,沈阳中院已发布原告名单查询公告,案件正在加快审理中。
先行赔付制度也完成了独立适用的关键一跃。广道数字虚假陈述案中,五矿证券主动开展先行赔付,7680名投资者快速获赔1.78亿元,赔付人数占全部适格投资者的95.94%,赔付金额占比达99.58%,创历次先行赔付案例新高。该案是新证券法实施后首单独立适用先行赔付制度的案例,也是北交所首单先行赔付案例。投保基金公司受托通过中国结算现有资金结算通道实现批量划付,为后续案例提供了可复用的基础设施。
维权工具箱也在持续扩容。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短线交易获利3100余万元被行政处罚后,中证投服中心以股东身份提起股东代位诉讼,法院先后组织3次庭审,控股股东最终主动全额归还收益及利息合计3767.61万元。这是中证投服中心首单针对短线交易归入权的股东代位诉讼,为规范上市公司内部人行为开辟了新的追责通道。
ST诺泰案中的程序创新同样值得关注。上海金融法院首次适用“示范案件+先行判决”机制,就虚假陈述行为认定、三日一价、重大性等共性问题先行判决,绕开了损失核定环节耗时漫长的堵点,避免平行案件大量积压,为提升审判质效提供了一把“快刀”。三夫户外案中,中证投服中心支持两名投资者提起操纵市场民事赔偿诉讼,法院完全采纳其以“拟制真实价格法”测算损失的意见,该案经深圳中院一审、广东高院二审终获胜诉,成为第2单操纵市场“支持诉讼+损失测算”落地案件。
这些“首例”共同指向一个趋势:每一起案件的落地,都意味着某一类维权路径从“走不走得通”变为“怎么走更顺”。
趋势性演进:从单一诉讼到多元集约化解
如果说“首例突破”展现的是点的突破,纠纷化解的整体格局正从单一诉讼的“独木桥”,走向多元集约的“立交桥”。“示范判决+批量调解”“破产重整+引导调解”等组合机制,正在成为化解群体性证券纠纷的标准配置。
广州中院审理的两起案件清晰展示了这套“组合拳”的运作逻辑。在上市公司A虚假陈述案中,法院作出胜诉示范判决后,中证投服中心协同法院首次探索“示范判决+普通代表人诉讼”推进审理,一审判决A公司赔偿109名原告损失272.9万元。与此同时,广东证监局联合中证投服中心指导调解中心推进批量调解,并行解决未参与代表人诉讼的294件个体诉讼,协助投资者获赔1178万元。继A案之后,B公司虚假陈述案中快速复制这一模式,仅在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期间,已通过调解帮助投资者高效获赔6382万元。示范判决树立赔偿“标尺”,批量调解在标尺之下快速“度量”——同类案件无需逐一排期,司法资源得以集约,投资者时间成本大幅压缩。
将纠纷化解嵌入破产程序的实践也实现了关键突破。金通灵连续多年造假被行政处罚后,案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审理期间公司因债务危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中证投服中心代表全体受损投资者依法申报赔偿债权。2025年12月,南京中院一审先行判决上市公司向4.33万名投资者赔偿约7.75亿元;2026年2月,南通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投资者债权获全额确认,25万元及以下部分全额现金偿付,南京中院委托中国结算于春节前高效完成现金划付。虚假陈述民事赔偿与破产重整两条原本平行的程序在此交汇,实现了上市公司重生与投资者获赔的双重目标。
江苏某上市公司案则提供了另一套范本。该公司陷入数十亿元债务危机进入破产重整,又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行政处罚。江苏证监局指导协调江苏省证券业协会与南京中院依托“宁法挺您”证券融合法庭,首创“破产重整+引导调解”机制,将调解嵌入重整程序,累计成功调解纠纷200余起,调解金额超1500万元,在“企业再生”与“权益守护”之间找到了平衡点。
退市公司的纠纷化解同样找到了柔性路径。海南某退市公司因财务类退市被终止上市、又因信披违法被处罚,大量投资者起诉索赔。海南证监局指导海南证券期货业协会主动对接海口中院,首次通过“示范判决+专业调解”机制,促成双方达成个性化“延期赔付”方案,并以“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提供双重保障。5批次145名投资者调解申请全部调解成功,累计挽回损失840余万元,为偿付能力不足的退市公司纠纷化解提供了可推广的“海南经验”。
从这些案例中可以清晰地读出,投资者维权正在从过去的“法庭见”,转向诉讼、调解、破产程序衔接等多条通道协同的立体格局。
追责与防护:“追首恶”之后,还要“打帮凶”
此次案例还揭示出一个重要走向:责任追究的半径正在从上市公司主体向外延伸,“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的格局日渐清晰。
赛为智能案是“打帮凶”的典型范本。赛为智能虚构采购及分包业务,虚增利润2335万余元被行政处罚。中证投服中心支持13名投资者提起民事诉讼,除追究上市公司及相关董监高责任外,还将配合造假的供应商列为被告一并追责。深圳中院一审判决全额支持原告90余万元赔偿请求,认定明知且配合造假的供应商构成共同侵权,判令其对原告损失承担3%的连带赔偿责任。这是法院首次在判决中明确将未被行政处罚的配合造假方纳入民事追责范围。
新三板市场也迎来了“打帮凶”的里程碑。原新三板挂牌企业行悦信息财务造假案中,投资者起诉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获部分赔偿后,为追索剩余损失起诉了配合造假的供应商、客户等第三方。上海金融法院审结后,上海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5家配合造假的第三方公司按相应比例承担连带责任。法院首次明确了新三板市场帮助造假的“明知”认定标准、责任主体范围与比例划分规则,填补了司法实践的重要拼图。
操纵市场领域同样不乏标志性案例。浙江证监局查处的系统首单自媒体“抢帽子”操纵案中,财经论坛博主金某荣以“专家”人设吸引数十万粉丝,通过“提前建仓—发帖荐股—反向卖出”手法,半年内操纵32只股票,累计交易金额6.35亿元,非法获利4000余万元。浙江证监局交叉比对近万条交易记录与数千条网络荐股信息锁定证据链,最终罚没合计8000余万元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该案于今年3月在央视财经频道播出专访报道。
与此同时,网红王某以“京圈富少”人设,通过展示租赁豪车豪宅、伪造投资收益截图,在抖音等平台吸引百万粉丝,以高额会员费等方式提供无资质证券投资咨询,造成大量投资者亏损。2025年10月,北京朝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万元,涉案财物处置后所得款项向部分被害人发还,弥补其损失,刑事惩处与投资者权益保护实现了双落地。
纵观这15个案例,一条主线贯穿始终: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从金通灵案中4万余名投资者在春节前拿到现金赔偿,到五矿证券先行赔付覆盖95.94%的适格投资者,再到“示范判决+批量调解”机制在多起案件中次第落地——这些案例正在为投资者保护“全程护航”铺筑路基。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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